如何分辨五花八门的食用橄榄油

  超级纯质橄榄油,四星、五星橄榄油,烹调橄榄油,橄榄葵花油……这一系列的橄榄油,您分得清楚吗?它们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哪种好哪种不好呢?

  针对市场中各大商场超市部分橄榄油不能达到行业标准的情况,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北京青年报联合邀请有关专家召开了橄榄油市场相关问题座谈会,就如何正确引导消费者了解橄榄油制品和会上,中国经济林协会油橄榄协作组筹备组主任李聚桢、中国粮油学会油脂分会副会长李志伟、岳成律师事务所岳运生主任分别从不同角度分析了目前市场上出现“果渣油”去向不明的问题及成因。李聚桢表示,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橄榄油市场很不规范。一是不少厂家不执行已有的行业标准,即90年我国林业部颁布的LY/T1534-1999标准。如超市里进口橄榄油的标签名称较乱,五花八门。如超级纯质橄榄油,四星、五星橄榄油,烹调橄榄油,橄榄葵花油等等。这种不规范的标注是误导消费,对消费者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再如,橄榄油是不允许跟其他的植物油相混合的,但在一些超市的货架上却仍出售着一些与其它植物油相混合的橄榄油产品。如“橄榄葵花油”。

  第二,目前市场上出售的橄榄油标注的生产日期并非是真正的生产日期,而是分装的日期,以分装时期,代替生产日期,目的是赢得更长的保质期。有些初榨橄榄油的生产日期标注的是9月份、5月份,而这两个季节根本不可能有新鲜的橄榄炸成油,是不可能的。完全是经销商把从国外进口大桶装的初榨橄榄油进行分装,将分装日期标注为生产日期。由于分装时间不同,标注也不同,如四月份,七月份,九月份等。实际上,按照常规的榨油的时间,只有每年的10月底,或者10月初,到第二年的1、2月份,最迟不超过3月份才是初榨橄榄油真正的生产日期。

  中国粮油学会油脂分会副会长李志伟表示,橄榄油在我国生产的还比较少,市场上的橄榄油主要还是依赖进口。“由于对橄榄油质量的监测没有强制标准,这就给橄榄油行业的管理带来巨大的漏洞,很容易让不法经销商钻空子。

  目前,我国还没有橄榄油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给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监测进口橄榄油的质量带来一定困难。

  岳成律师事务所岳运生主任表示,按照我国的规定,无论生产者和经营者都不能欺诈消费者,也不能够做引人误解的,让消费者误解你们的产品。按照专家的说法,经销商存在两种违法情况:一种情况,销售的油是所谓的橄榄油—橄榄果的渣油,按照我国现有的行业标准,橄榄油的渣滓油不能称为“橄榄油”,因此存在误导消费者的问题;二是,有些果酸含量只有20%—30%,达不到60%,这个就是掺杂了别的东西,性质就更恶劣,实际上等于造假一样的。因此,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销商应承担民事的赔偿责任。

  市消协认为,从法律上来说商品召回有几种:一种是行政部门要求下架,一种是企业自身下架,但前提是商家不应当有欺诈行为。如果厂家或经销商使用价格低廉的“果渣油”冒充价格较高的“初榨”,或者干脆兑入“葵花油”、“大豆油”就是一种欺诈行为,不仅仅是“召回”能解决的。呼吁橄榄油的强制性标准尽快出台,让在利益驱动之下钻空子的厂家和经销商没有空子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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